成都工(gōng)商(shāng)變跟是指公司設立登記事項中(zhōng)某一(yī)項或某幾項的改變。公司變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zī)本、公司組織形式、經營範圍、營業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名稱的變更。
公司變更設立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即公司設立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但公司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 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記機關将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未經核準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 記事項。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xià)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shū);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3)國家工(gōng)商(shāng)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